根据《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分类管理办法》”)(沪会协〔2019〕23号)的规定,截止2019年12月6日,本市共有328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了分类管理考核评审(以下简称“参评”)。为方便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,现将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予以公开。
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以本公告发布为准,之前年度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同时无效。此外,因《分类管理办法》新增证书有效期规定,今年未参评的原A、B类事务所应当根据《关于领取2019年分类管理证书的通知》换取新证书,原证书不再有效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1: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名单.pdf
附件2:关于领取分类管理证书的通知.doc
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
2019年12月6日
原文请见上注协公告https://www.shcpa.org.cn/info/?pid=4934